一、大專院校,每名新臺幣5,000元。(每學年度上學期開放申請)
二、研究所以上,每名新臺幣15,000元。
紙本收件期間:113年2月19日至113年3月8日17:00止
繳交地點: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(學生活動中心三樓)
1.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。
2.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3.112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4.就讀國內外研究所: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碩士班發給1萬5,000元,博士班發給2萬元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亦同。但公費留學、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。
申請書暨領款收據(須經台科大原資中心完成初審核章)。
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(或證明):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,若為影本須加蓋「與正本相符章」及「學校承辦人職章」。
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(如無此身份則免附)。
戶口名簿影本(勿省略記事)。
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帳戶非學生本人,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及親屬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