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大專院校,每名新臺幣5,000元。
二、研究所以上,每名新臺幣15,000元。
紙本收件期間:112年9月4日至112年9月22日
繳交地點: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(學生活動中心三樓)
1.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。
2.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3.當學期(111學年度第2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申請書暨領款收據(須經台科大原資中心完成初審核章)。
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(或證明)。
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(如無此身份則免附)。
戶口名簿影本
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帳戶非學生本人,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及親屬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。